財閥爸爸開著邁巴赫來認親,我躲在豬圈不走。
「我要去小發廊掙錢,我要是走了,誰養我的家人?」
親爸罵罵咧咧的把養父送進監獄。
可我還是不肯走。
「我是個土老帽,假千金會看不起我的。」
親媽哭紅了眼圈,「放心。你做什麼,姐姐都會讓著你。」
氣氛烘托到這了。
回家吧!
重生后,我這個真千金殺紅了眼。
01、
土坯院里,養父養母和哥哥正推搡著我,讓我跟一個濃妝艷抹的女人走。
養父罵罵咧咧地說:「她不是我的親生女兒,吃了老子十八年的白食,該孝敬老子了。」
這時,一輛汽車喇叭聲「嘟嘟嘟」,離我家越來越近。
一對看上去很有錢的夫妻從一輛邁巴赫上下來。
他們說,我是他們的親生女兒,來接我回家。
田豐夫妻倆直接傻眼了,沒想到我這個便宜貨還能賣個更好的價錢。
「我不走。」
在眾人驚詫的目光中,我干脆地喊了一聲。我推開親媽尚琴的手,一個過肩就扛起化肥袋子做的行李包。
「我要去城里小發廊上班,你們別耽誤我給家里賺錢。我白吃了家里十幾年的米飯,該我孝敬爸媽了……我們家要一大筆錢,給我哥娶媳婦……」
我只是把剛才田豐夫妻剛才的話,原本地復述一遍。
剎時,在場的人就安靜得嚇人。
親媽親媽沉默幾秒,胸脯深深地起伏幾下,緊緊地皺著眉頭,眼睛里是惡狠狠的光。
她低沉地聲音說:「畜生!你們逼我的寶貝女兒去賣身嗎?」
親爸直接擼起穿著西裝的袖子,揪著田豐頭發,往土墻上撞出個血包。
從發廊來的阿姨一看這情形,鬼哭狼嚎似地跑了。
哥哥田民也是眼疾手快,一溜煙地竄出門。
親爸一個電話,兩三個警察叔叔來到我家,要把田豐夫妻帶走。
我急得跪在親爸面前,「叔叔,不要帶走我爸,他不是壞人,我家就是太窮了,不得才已賣女兒。」
親媽哭得拉著我說,「瞧我這孩子,多善良。」
我善良?
我前世的確善良,卻不得好死。
現在的我,剛剛重生。
我的靈魂剛剛從前世死去的下水道里爬出來,回到親爸親媽接我,邁巴赫汽笛聲響起的時候。
這一世,我不想善良,只想以牙還牙。
前世,田豐對教唆賣淫罪死不認賬。
那時的我很傻,不能拿出有效證據。
眼看著案子不了了之。
這才有了后面田豐與人合伙謀殺我。
現世,我可不想便宜賤男人。
可是……
我依然沒有證據啊。
難道重生一世,我還要等著被放出來的田豐,找上門滅口?
我只能跪在地上,眼看著高高舉起斧頭,一下一下落下,把我剁成一具躺在下水道的女尸嗎?
02、
「我是讓她去發廊學剪頭發!犯法嗎?誰說我讓她賣身子了?」
田豐叉著腰,叫囂著,絲毫不怕警察的詢問。
我蹲在地上,仰望著這個一副死豬不怕開水燙的無田。
看他撒謊的樣子,比看他掄起斧頭的樣子,輕松多了。
親媽氣得罵破了嗓子,掄起包打他。
親爸一把攔住她,嗔怒著,「你打他有什麼用,警察要的是證據。」
親媽緊鎖著眉頭,「我都聽見他說賣女兒的話了!我就是人證。」
田豐點起一根煙,猛嘬一口,慢悠悠地指著頭上的傷口。
「胡說!誣陷好人!我一個老實巴交的農民,養大一個女兒,容易嗎?你們就是想白白領走月月。
不想給我撫養費!實話告訴你們。別想一分錢不出,就把人帶走!警察同志,你們給做主!不能讓我這樣的窮人被欺負啊!」
好一個血口噴人。
不就是胡說八道嗎?
你會,我也會。
在親爸親媽錯愕的眼神中,我「撲通」一聲跪在地上,對著警察痛哭流涕。
「我爸說得對!我爸把我養大真的不容易,他掙的錢都是拿命換回來的,你們看看后山墻上,掛著的動物都是他山上打獵回來的,野豬、野兔……他得進多少趟山里。你們可不能欺負老實人啊!」
我一邊哭,一邊伸手指著后山墻的位置。
位置指的很準,要不是仔細看,絕對不會在荒草堆滿的地方找到藏野生動物的地方。
疲于糾紛的警察,一聽這,來了精神。
走,后山墻瞧瞧去。
一排排的野生動物尸體掛在墻上,大多已是風干了。
這可就鬧大了。
販賣野生動物罪,人贓俱獲。
刑法第 341 條規定,非法獵捕、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、瀕危野生動物的,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處罰金:情節嚴重的,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處罰金:情節特別嚴重的,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,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。
二十多只鳥,十多只獾,七八只黃鼠狼……
不知道這些夠不夠養父蹲上三年五年監獄。
就算是十年牢獄,還是便宜他了。
畢竟跟前世,他砍我的疼痛跟現在的十年牢獄相比,也還是太輕松了。
只是,今世我不想與他糾纏。
我還要留著力氣,抓住另一個我恨之入骨的人——那個人在我被砍,爬著向她求饒的時候,一邊錄視頻,一邊咯咯發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