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過,我之所以這麼冷靜,還是因為,身穿道士袍的騙子大叔黃雀在后,一肘便擊暈了他。
大叔名叫沈醉,是江湖上赫赫有名的私家偵探。
顧其遠在和我相認后,告知沈醉,五年前有人曾看到我走進這棟別墅。
沈醉于是租下對街的房子,用望遠鏡盯著這里的一舉一動。
我常常把客廳臨街的窗簾拉開,方便他觀察。
沈醉用繩子捆住孫浩,接著撥打了 110。
他小心翼翼將我抱到一邊,溫聲哄道:「小朋友,別害怕,我們只是在演戲。等會兒就好了。」
「怎麼,你不信?」他掏出手機,找到一段視頻,「來,給你看看我演的。」
「看,這個捉鬼的道士,便是我啦。我可不是一般的群眾演員,我是特約,特約你懂嗎?不懂?這麼說吧,我出場一次,足足要八百,我吃的盒飯跟主演,那都是一個檔次!」
我憋住笑,想必這身道士服,就是從恐怖電影的片場順來的。
120 先到,醫生一進門便倒吸一口冷氣。
他蹲下看了看,向同事搖搖頭:「來遲了。」
警察趕到時,道士正摟著小孩,用手機播放動畫片。
「我是佩奇,這是我的弟弟喬治……」
歡快的聲音和慘烈的情景形成鮮明對比。
沈醉迎上去,主動交代情況,還不忘捂住我耳朵。
他捂得太緊了,我只能斷斷續續聽到他的話。
「警察叔叔,我是上門驅邪的……男的把女的砍死了……還想砍小孩……現場我沒破壞……對對對就是那個刀……我還有一件事要報告,衛生間你們仔細查查……那女的說五年前死過人……冤魂不散吶………」
12
出事以后,我被送到湯麗父母家。
出于對幼兒的保護,警方和記者都沒向外界透露我的存在。
湯麗父母因基本的道德感而照顧我,心中卻對我十分排斥。
因此,顧其遠以湯麗朋友身份一上門,便順利帶走了我。
這年,我七歲。
我從顧其遠那里,得知了案發后全部的情形。
孫浩在被捕時,囂張大叫:「大不了就是一死,老子已經留下自己的種,怕什麼!」
警察在衛生間墻縫里,檢測出程以晴的 DNA。
五年前的懸案終于告破。
我爸媽放棄所有賠償,只希望嚴判孫浩,以命抵命。
法庭上,面對受害者父母,嫌疑人的態度十分囂張。
他拒不認錯,笑嘻嘻道:「判死刑就判唄,我有兒子,我不怕。」
直到法官宣判死刑,他依然無所謂。
一個瘦弱的女孩忽然在旁聽席上站了起來。
她講話帶著很濃的方言腔,可是咬牙切齒,說得十分清晰:「我已經打了胎。」
女孩纖瘦的身形表明她沒在撒謊。
孫浩瞪大了眼睛,他崩潰了,怒吼著說要上訴。
吼著吼著,他又可憐兮兮地哭了。
在場的人都投去厭惡的目光。
他最終被判死刑,執行以后,無人收尸。
湯麗的父母也說到做到,沒去為湯麗收尸。
程以晴的父母為女兒做了衣冠冢。
之后,老兩口將小婷送到高鐵站,她要回老家休養身體。
小婷是個清瘦的女孩,眼睛很大,那天,得知孫浩殺了人,她咬緊嘴唇,向前來了解情況的女警問道:「姐,你曉得哪里有能打胎的醫院不?」
原來,她不是心甘情愿跟著孫浩,是被強迫的。
孫浩威脅她,不聽話就殺她全家,她年紀小,信以為真。
她在法庭上的那句話,不僅為自己出了氣,也為程家出了氣。
得知女兒已死,我爸媽多次哭暈。
希望破滅了,他們只能接受殘酷的現實,但總算有個結果,不用再四處奔波。
沈醉將那套紅木家具換來的小二十萬交給了他們。
他說,先前的騙子落了網,追回來這筆錢。
顧其遠幫著他們買了一間小房子,讓他們再次擁有一個安定的住所。
沈醉接到邀請,卷起鋪蓋又去了橫店。
出發前,他相當露骨地暗示,他不介意顧其遠學習華生,把他英勇光輝的事跡記錄下來。
13
我和顧其遠在他家慶祝勝利。
連街角找茬的小混混,都已經被我們成功舉報,進了看守所。他以前就犯過事,數罪并罰要蹲好幾年大牢。
我舉著酒杯形狀的奶瓶,對他說:「Cheers!」
顧其遠飲盡杯中酒,又將手伸向酒瓶。
我揚起了眉毛:「喂,大仇得報,要開心點,別再皺著眉頭。
「剛剛是最后一杯,以后,別再喝酒了。」
他很聽話,說:「好好好。」隨即撥電話叫人來搬酒。
不知為什麼,感覺他的神情很落寞。
我站起來在屋子里晃悠,念叨著:「索性來次大掃除!這里要打掃,還有這里,這兒怎麼還有一堆破爛氣球殼子,怎麼還有束花,咦都枯了成干花了……」
我忽然閉嘴,多年前的記憶蘇醒了。
那天清早,顧其遠打電話對我說:「吃過晚飯,我去你家接你,也給我一個為你慶祝的機會。我已經和你爸媽說好了喲,放心,十點準時送你回家。」
在干枯的玫瑰花與尤加利葉子中,我找到了落灰的絲絨小盒子。
不用打開也知道那里裝著什麼。
七年前的晚上,那個月亮很漂亮的晚上,顧其遠本打算求婚的。
看著面前一雙小小的兒童的手,我在這一刻才猛然意識到,我和顧其遠,回不去了。